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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中国农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11-21 01:39:03 | 学子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19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37013359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今天学子网小编整理了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中国农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中国农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 理工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的保障烟台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理工学院(原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校代码:1335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烟台理工学院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条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专业与计划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要求编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烟台理工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 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我校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达到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对实施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的规定录取。

第十四条 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或专业类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对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其相关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定,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 录取分数线 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符合录取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原则上“遵循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按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七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美术类专业仅在山东省内招生,使用山东省专业统考成绩。美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英语类相关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的考生,高考外语应试语种应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烟台理工学院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烟台理工学院各招生专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四条 学历学位证 书 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 考试 合格,由烟台理工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 毕业 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颁发烟台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学制4年,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主要进行德语 语言 强化、部分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的 学习 ,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 留学 一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按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热线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等。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烟台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15009

学校传真:0535-6915078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E-mail: zsb@yitsd.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邮编:264005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中国农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 www.cau.edu.cn 。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2020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农学(包括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4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3个专业)、机械类(包括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车辆工程专业、工业设计专业4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4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等15个,共涵盖43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生物科学(强基计划)、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1个。
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十条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在山东省招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以上专业本科生仅限在烟台研究院4个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纯兆部门的规定执行。2020年普通本科(含港澳台地区)收费标准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考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高考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五条 加(降)分政策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在普通类统考招生中,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全国性加分投档政策,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的各类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专业安排
我校对普通类招生的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综)/文科综合(简称文综)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选测科目的最高成绩作为理综(文综)成绩进行比较。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
报考工业设计、园林2个专业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往届生
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列有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
第二十二条 强基计划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基础学科招生的首批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也称“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分省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85%,校考成绩占15%。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20年继续面向国家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四条 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20年面向有关省(区、市)招生规定的区域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艺术团
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时,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各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其他省份,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
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中国农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山东省各县市成人高考【现场审核】时间、地址

学子网(https://www.fdxzm.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山东省各县市成人高考【现场审核】时间、地址的相关内容。

山东省成人高考的现场审核是一项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审核时间、对象、所需材料和具体地址的详细说明:


现场审核时间


通常与信息审核同步进行,2021年的审核时间为9月8日至15日。


现场审核对象



  • 1. 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市指定地点办理特殊考生审核手续。

  • 2.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需要现场进行审核。


现场审核材料


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等,部分考生还需携带户口本以享受加分或免试政策。


现场审核地址



  • 济南市及各区县地址详述见上文

  • 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地的地址同样在上述列表中。


请根据自身情况,核实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前往进行现场审核。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小叶老师,我会随时为你解答成人学历教育的相关问题。 学子网


以上,就是学子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中国农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学子网:www.fdxz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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