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子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罗城高考专项加分政策 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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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高考专项加分政策 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draw/thumb/98528/b67ca519271ed3f1f22f126c7dbfa7c8.png)
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在不同地区,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不同。
如:黑龙江对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 分投档;
在新疆,凡参加
汉语言
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锡伯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锡伯族者,加50 分;父母一方为锡伯族者,加10 分。
补充:
全国各地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汇总(部分)
1、黑龙江对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 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5 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吉林高考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 分投档。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3、辽宁省 1.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
朝鲜族
和蒙古族考生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资格由各市招考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包括以下考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内蒙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
鄂温克族
、俄罗斯族考生;另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汉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4、山西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
5、河北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5 分 。
6、湖北加10 分的情形 少数民族考生 。
7、湖南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 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以降低1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 分。
8、甘肃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
西北民族大学
)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 分。
9、广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按以下相应条款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 分。 (一)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 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
京族
、水族、仡佬族等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 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 12 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 3 个县以及
防城港市
的防城区、东兴市2 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20 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
百色市
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
河池市
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
崇左市
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 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10 分。 除上述50 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 民族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总分降低 7 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低5 分。 对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和防城港市的防城区等8 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5 个县(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第四条第“(一)”款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低10 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 分。
10、新疆加 10 分回族考生 (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民族考生最高加 50 分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
哈萨克
、蒙古、柯尔克孜、
塔吉克
、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 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 “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 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 分。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考生(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11 个民族),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11、浙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江苏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 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 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 分投档。
13、福建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享受加10 分的照顾
宁德市
、罗源县、
连江县
、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
高山族
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 (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
14、云南这些考生可加10 分云南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 这些考生可加20 分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 分。
15、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
甘孜
、阿坝、凉山3 州,峨边、马边、米易、盐边、石棉、北川、平武、汉源、宝兴、兴文10 县,仁和、金口河2 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院校)加25 分,其他院校加50 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
攀枝花市
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5 分,其他院校加10 分。古蔺、叙永、珙县、屏山、筠连5 县的苗、彝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另外,上述少数民族地区以外的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 分。
16、重庆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降低10 分(报考艺术、体育类降低5 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7、安徽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 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 定是否认可和录取。
18、青海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 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降低 10 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 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降低20 分投档。2.少数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档时,降低20 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等院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降低35 分投档,给西宁、海东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降低20 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对青南地区(玉树、果洛、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降低10 分投档(试行)。
19、山东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 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海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可增加 20 分投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10 分投档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三亚、五指山、东方市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聚居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省属中学少数民族考生。
21、江西高考加分政策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 个民族乡和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 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 10 分。
22、天津少数民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下5 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23、西藏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 分;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 分; 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20 分。
24、宁夏回族考生在高考文化课基础上可以加20 分、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 分,且加分项目和分值可在全国范围高校适用。山区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和分值可以累加,二是累加后山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最高分值为30 分,三是该项加分政策在全国范围使用。由于该项录取照顾政策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所限定的照顾加分的项目、分值和适用范围,且与区外高校录取时实际执行的教育部限定的政策范围以及教育部对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限定的加分分值及适用范围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因此,区外院校对自行制定的超出教育部规定的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加分项目和分值不予认可,致使部分享受了我区超出教育部规定范围的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面临被院校退档或录取专业安排处于劣势的较大风险。
25、贵州贵阳市(三县一市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 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 分。
26、河南少数民族考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可获加5 分投档。
27、陕西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在普通高校调档分数线下延10 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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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一、2020年广西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网址入口:
二、广西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各高等学校:
现将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次、志愿和科类设置
(一)批次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0个批次。其中,本科层次设置8个批次:本科提前批、专项计划批、特殊类型招生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专科层次设置2个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普通批。
(二)志愿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分为单志愿、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三种模式。
1.单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2.平行志愿。设置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区内院校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一是全部服从,即在所填专业无法满足时,同意被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其他专业;二是部分服从,最多服从10个专业,即同意被调剂到所选择的该院校的其它专业;三是不服从,即除所填报的专业外,不同意被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3.顺序志愿。顺序志愿设置2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表述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三)科类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业共设置17个科类: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类、艺术理类、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体育类。
其中艺术文类、艺术理类对应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投档的专业;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对应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投档的专业。
二、批次对应的专业、科类和志愿模式
(一)本科提前批。
安排空军招飞、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本科专业。该批次分为6个小批次:空军招飞类、艺术类本科第一批(简称艺本一批)、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简称艺本二批)、艺术类本科第三批(简称艺本三批)、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空军招飞类安排招收空军飞行员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2.艺本一批安排可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艺术文类、艺术理类、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下列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可不做分省计划:
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
③可不做分省计划的中央部门所属院校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院校。
3.艺本二批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4.艺本三批安排除艺本一批院校外的、使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艺术文类、艺术理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5.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6.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消防、航海、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二)专项计划批。
安排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三)特殊类型招生批。
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三项特殊类型的招生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四)本科第一批。
安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五)本科第一批预科批。
安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在第一批预科批录取的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六)本科第二批。
安排除上述批次外的本科专业以及精准脱贫专项计划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七)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
安排区内院校的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顺序志愿模式。
(八)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
安排除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预科和区属院校免费少数民族预科之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九)高职专科提前批。
安排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专科专业。该批次分为4个小批次:定向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定向类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和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2.艺术类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3.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4.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航海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十)高职专科普通批。
安排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专科专业以及精准脱贫专项计划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三、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7月24日10:00至7月28日10:00。
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7月28日15:00至8月1日10:00。
部分批次将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录取时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特别提醒考生、中学注意,志愿一经“锁定”确认或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再更改或补填,请考生务必慎重操作、按时填报。
四、志愿填报方式和流程
(一)填报方式。
网上填报。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点击志愿填报栏目,在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填报。
(二)填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
首次登录:考生凭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即登录高考报名系统密码)进入系统,并根据提示补充个人信息、修改初始密码、设置密保问题及答案。
非首次登录:在志愿填报系统首页填写报名号和修改后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
第二步:填写。
进入填报页面。选择对应批次、填写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其中填报艺本二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的考生须先选择对应的科类,再填写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
第三步:保存。
考生填写志愿信息后,须点击“提交保存”确认志愿生效。“提交保存”在页面顶端和尾端均有显示,点击其中任意一个均可。特别提醒考生:未先点击“提交保存”进行保存操作而直接进行锁定志愿操作的,将无法保存当次所修改或填报的志愿信息。
第四步:核对。
考生保存志愿信息后,可点击“浏览考生志愿”仔细核对志愿信息。在进行锁定考生志愿操作前,考生可在填报时间内反复修改志愿。
第五步:锁定。
考生在确定自己的志愿信息后(建议先退出志愿填报系统,重新登录再次核对志愿信息),可点击“锁定考生志愿”并输入密保问题答案,对当轮次所能填报的所有批次的志愿进行一次性确认,以杜绝他人篡改的可能性。
锁定前系统会统计当轮次所填报的所有批次的志愿数,供考生再次核对,志愿一经“锁定”,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如逾期不进行“锁定”,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志愿填报工作截止时的信息为准。
第六步:退出。
点击 “退出当前系统”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三)填报系统的其他功能。
1.遗忘密码。
考生如遗忘密码或密码被他人修改,需重新设置密码。可在首页点击“忘记密码”,通过使用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的方式在网站上进行更改。
2.修改登录密码或密保问题。
如考生在填报过程中需要更改密码或密保问题的,可在进入系统后点击“更改登录密码”或“重置密保问题”, 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的方式在网站上进行更改。
3.修改绑定手机号码。
绑定手机号码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时,接收验证码确认的手机号码。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首页可查询绑定情况。
如绑定手机号码需更换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或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的证明材料,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高考报名站办理。
(四)填报的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演练数据已失效。
志愿填报演练时的密码和数据已失效,考生的个人初始密码恢复为高考报名系统登录密码。考生在分类考试(本科对口中职、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志愿填报时已修改过的密码可继续使用,在统考招生志愿填报时不需重新修改。
2.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登录成功后,高考志愿填报系统首页显示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号、考生号、身份证号、民族、性别、本次可填报的科类、本次可填报状态等,考生应仔细核对,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3.操作时限。
考生填报志愿时,每次登录系统后的有效操作时间限定为15分钟。因此,建议考生先将有关志愿信息(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在草表上整理好,登录系统后按整理好的内容进行选择即可。
4.其他。
如在填报志愿期间遇到网络拥堵、自然灾害等造成大面积停电断网的情况,请考生及时与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向考生提供帮助,同时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告。
五、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我区录取批次设置、志愿设置、投档规则、录取规则和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后,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认真填报院校、专业,不应由别人代填。
(一)考生要按科类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后,可在首页的考生基本信息中查阅到本人所属的科类,考生应按照本人所属科类填报对应专业志愿。
(二)考生要按资格填报特殊类专业志愿。
1.填报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脱贫专项、艺术校考以及需要提前面试、体检、政审等特殊类型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对应类别专业的资格,资格名单可在招生院校官网中查询。
2.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专业志愿的考生须为少数民族考生。
其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供区内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农村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填报。免费预科生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具体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那坡县、凌云县、东兰县、凤山县、乐业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靖西市、都安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西林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田林县、马山县、天等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上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忻城县、隆安县、龙州县、田东县、河池市金城江区、蒙山县、宁明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资源县、天峨县、百色市田阳区、博白县、苍梧县、融安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南宁市邕宁区、大新县、上思县、陆川县、合山市、平果市、南丹县、宜州区、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凭祥市、象州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
(三)考生填报提前批要注意的规则。
1.本科提前批的空军招飞类将先行投档,待这类院校及专业录取完成后再进行后续批次(含本科提前批其他小批次)的投档录取。即填报了空军招飞类的考生,还可填报后续批次的院校和专业,如未被空军招飞类的院校录取,还可继续参与已填报的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2.本科提前批的艺术、体育或其他类实行并行投档,即艺术、体育、其他类在同一时段进行投档(例如:艺术类投档后,填报了该批次的考生的档案正处于“院校在阅”状态,此时体育类也进行投档,则处于“院校在阅”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体育类志愿,也无法投档到体育类),高职专科提前批的艺术、体育和其他类也同样采取并行投档的方式。
3.本科提前批艺术类的三个小批次依次投档,即艺本一批投档录取完成后才进行艺本二批的投档,以此类推,因此考生可以兼报。
4.本科提前批艺本二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考生每轮填报时须先选择报考的艺术科类(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播音主持、广播影视编导)且只能选择一个艺术科类,再选择有该艺术科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即使考生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科类统考成绩,在每轮次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不同科类的专业。
5.填报依据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艺术统考成绩或体育统考成绩须达到我区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或体育类分数线。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除外)和体育类以综合分做为投档基准分。
艺术类综合分=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30%+艺术成绩×(750/300)×70% 。
体育类综合分=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70%+术科成绩×(750/100)×30%。
六、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一)组织实施与职能分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志愿填报的政策指导、宣传和服务工作,并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技术保障。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志愿填报工作,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可设置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原则上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与高考报名站相一致。
(二)严格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近年,一些地方出现了因考生信息泄露导致学生志愿被篡改、考生信息被贩卖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各市、县要切实加强高考信息安全保护:一是严格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修改、绑定手机号码等环节的管理;二是广泛告知考生加强对自己密码的保管,不要随意告诉他人,更不要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填报志愿;三是提醒考生发现自己密码被篡改要第一时间向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申请重新设置密码。
各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招生录取“30个不得”的要求,杜绝委托招生中介参与学校招生工作。
(三)悉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各市、县要认真学习领会我区2020年高考招生政策,组织辖区中学高三年级班主任进行志愿填报指导培训,并要求他们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提醒考生既要看成绩,更要看位次,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规避风险。各高等学校要密切关注今年分数线变化,切勿简单参考往年分数对考生进行咨询指导及随意做出任何承诺。
(四)做好志愿填报期间值班工作。
我区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于7月24日10:00向考生开放,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包括节假日、征集志愿填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受考生修改绑定手机号码、重置志愿填报密码申请或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咨询,值班期间晚上至少值班至22:00。请以市为单位整理值班安排表(见附件),并于7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pzc@ gxedu.gov.cn,我办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文件转发给辖区有关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并及时部署工作。
![罗城高考专项加分政策 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draw/image/98528/d50f3df6bcd1cf1b053d2cc070f16b1f.png)
广西招生考试网2015年高考照顾资格申请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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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资格的申请及审核 为规范考生照顾资格审核程序,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对照顾资格的审核程序及公示要求作出如下规定。
(一)工作责任。
1.高考加分项目的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审核责任、公示办法等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向户口所在地县、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审查、审核规定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后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
3.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负责汇总在本地报考的考生的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并一次性提供给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并负责解释工作。复核无异议后由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在本级进行公示。
4.各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接收户口不在辖区内的考生报名普通高考的,须自行与考生户口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进行协商,并于3月24日前将需要审核考生的基本信息以及考生的相关材料移交给考生户口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由考生户口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将考生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提供给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于4月20前将审核结果加盖公章后移交给考生报名所在的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
各县、市应根据本辖区情况及实际承载能力接受户口不在辖区内的考生报名,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建议考生回户口所在县、市报名,并在本县、市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5.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将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当年高考加分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名单汇总至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由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按附件10格式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6.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汇总相关信息。
(二)考生需交验的材料和审核程序。
符合加分、降分照顾规定(见附件1)的考生,须向高考报名站提供有关证明、证件。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高考报名站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降分照顾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1.少数民族考生和享受地域照顾分的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和享受地域照顾分的考生,即附件1中第三条第(一)点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原件信息是否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致,无误后将原件退给本人,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存档备案。户口簿上的民族和地域信息与从第二代身份证读取的信息不一致的,应于2015年3月13日前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领取《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并逐级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计生股、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申请签章。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向高考报名站提供经相应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附件4,该表可在高考报名站领取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二份。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交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存档备案。各高考报名站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报当地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汇总本市户籍的所有考生《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后,于3月25日前协调辖区内计生部门对考生交来的材料进行复核,设区的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于4月20日前将复核后的考生名单反馈给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审核过程中如需上一级计生部门协助的,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3.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
符合条件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领取《留学人员随归子女考生登记表》,并向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由县、市人社局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向高考报名站提供经县、市人社局审核的《留学人员随归子女考生登记表》(见附件5,该表可在高考报名站领取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二份。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交县、市人社局存档备案。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15年3月20日前汇总本市户籍的所有考生的《留学人员随归子女考生登记表》,并于3月25日前协调辖区内的人社局对汇总材料进行复核。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
符合条件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侨考生”登记表》,并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向高考报名站提供经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侨考生”登记表》(见附件6,该表可在高考报名站领取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二份。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交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存档备案。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15年3月20日前汇总本市户籍的所有考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侨考生”登记表》,并于3月25日前协调辖区内的外事侨务部门对汇总材料进行复核。
5.台湾省籍的考生。
符合条件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向户口所在地党委统战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县、市党委统战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向所在中学(或高考报名站)提供县、市党委统战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具有当年高考加分资格的证明。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15年3月20日前汇总本市户籍的所有台湾省籍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并于3月25日前协调辖区内的党委统战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对汇总材料进行复核。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收到各设区的市上报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后,统一协调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进行最终审核认定。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符合条件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向户口所在地县、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县、市民政局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向高考报名站提供县、市民政局出具的具有当年高考加分资格的证明。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15年3月20日前汇总本市户籍的所有退役士兵考生和烈士子女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3月25日前协调辖区内的民政局对汇总材料进行复核。
7.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等项目,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获奖考生名单确定和加分,如需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协助的,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商请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予以协助。
8.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地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提供获奖原始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册、秩序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并逐级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还必须参加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测试。符合体优统测免试条件者,交验材料经市、县招生办(考试院)逐级审核汇总后,连同《2015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简明情况登记表》送至我院复核备案。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相关材料提供给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备案。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由自治区体育局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当年高考加分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名单。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资格审核由自治区体育局负责;测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测试合格考生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公示和加分。
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的审核主要由各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根据有关政策进行审核,其中,属于少数民族(含地域或边境县)加分,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在审核中如需当地民委(或民族宗教局)协助的,请当地民委(或民族宗教局)予以协助,如需自治区民委协调的,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商请自治区民委协调;涉及到户籍审核的,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配合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考生户籍情况,如需自治区公安厅协调的,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商请自治区公安厅协调。
(三)公示要求。
1.公示形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学〔2010〕10号文件规定,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本人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具体按以下形式进行公示:
(1)由主管部门进行公示的高考加分项目: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台湾省籍的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2)由各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于2015年4月20日前在考生所在中学(或者高考报名站)公示其享受的2015年普通高考加分、降分照顾资格项目。
2.公示时间。对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时间,应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注明公示的起止日期。
3.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考生高考报名号、姓名、性别、民族、所在学校及班级(社会考生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填序号,凡具备照顾资格的项目均需填写公示)、资格条件、加分分值,以及举报电话等(见附件9)。
贫困地区专项资格审核
(一)贫困地区专项资格类型。
1.国贫地区专项。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下达到我区的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面向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田东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等3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招生,我区其他地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国贫地区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34个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连续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区贫地区专项。
我区区贫地区专项招生范围在国贫地区专项的34个县基础上还增加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的通知》(桂政发〔2012〕34号)的规定,我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河池市金城江区、蒙山县、宁明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资源县、天峨县、田阳县、博白县、苍梧县、融安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含平桂管理区)、南宁市邕宁区、大新县、上思县、陆川县等21个县(其中5个县已包含在国贫专项计划的34个县中)。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区贫地区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区贫专项计划中50个县(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扶贫开发重点县、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合山市)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连续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生需交验的材料。
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籍卡及复印件(户口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县的考生不符合贫困专项资格条件)、高中连续实际就读证明(由考生就读高中开具)。
(三)审核程序。
各高考报名站应根据考生的户口所在地,对属于上述50个县(市)考生进行主动审核。
1.户口资格审核办法:考生向高考报名站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批准,可由报名站指定专人验证。验证人须在户口本复印件上签名,盖单位公章后由县招生办汇总报送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留存备案。
2.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具有户口所在县所辖高中从高一到高三连续三年学籍的考生符合学籍条件要求(户口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县的考生不符合贫困专项资格条件)。以报名站为单位先审核,审核结果由报名站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负责再次审核。审核时须核对考生的学籍卡,并留存学籍卡的复印件,审核人在学籍卡复印件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县招办审核后,报送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留存备案。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须派专人到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核实考生学籍的真实性。
高中连续实际就读证明。由考生就读高中开具,证明中应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连续实际就读具体时间段等信息,并由校长签名后加盖学校公章。县招办审核后,报送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留存备案。
各有关高考报名站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考生资格审核的具体办法,及时开展审核工作,并在《既符合国贫又符合区贫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11)、《只符合区贫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12)上作出是否合格的标识后,于4月15日前将该表电子版及有关审核材料逐级报所属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由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并于4月30日前把《既符合国贫又符合区贫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只符合区贫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电子版(excel表格)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并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3.对于户口不在辖区内、且户口所在地为上述国贫、区贫专项计划中50个县(区、市)的往届考生的贫困地区专项资格的审核,由接受考生报名的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负责审核。对于审核困难的,可建议考生回户口所在县、市报名,并在本县、市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四)公示要求。
各有关县招生办应在考生所在中学(或高考报名站)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户籍所在地、贫困地区专项资格类型等。公示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至我院。
(五)考生资格的有效性。
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其资格在今年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中全程通用,逾期不再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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